以經驗造就專業,以雙手守護生命
- experience is the mother of wisdom -

課程規劃

通識課程
專業基礎課程
副臨床課程
臨床課程
輪調門診實習
臨床病例討論
校外實習
專科/研究訓練
大學部一年級
大學部二年級
大學部三年級
大學部四年級
大學部五年級
碩/博士班

***大二至大四需進入各研究室進行實務專題課程

就業

  1. 本系103-106學年度入學生至少應修滿186 學分始得以畢業(其中必修應修159學分;選修應修27學分)。
  2. 「外語實務」每學期皆開放修課,並須於畢業前依本校「外語實務課程實施要點」規定修畢。
  3. 學生於畢業前需修習「通識教育講座」1學分課程。各系依序開課,開課學期不固定。
  4. 同學應於第四學年暑假期間,須到校外與獸醫業務有關機構實習至少一次且期限不得少於二個月。若有特殊需要,得經指導教授之同意,以校內實習替代之。

本系學生至少應修滿30學分始得畢業(其中必修應修12學分,選修應修18學分)。

本所學生至少應修滿 30 學分始得畢業(其中必修應修16學分,選修應修14學分)。